在五月十七日稍早發佈通知書之後,我們在五月十七日下午大約三到四點左右,艾教官(以下尊稱為教官)打電話給我,希望可以有機會瞭解我們這次行動的具體訴求為何。
參與該次會談的人除了教官之外,還有秘書室的劉秘書(以下尊稱為秘書)。教官一開始在電話中對於我們此次行動有點小誤會:首先,教官以為鄭南榕先生是當年在總統府前自焚的那一位先生;再者,教官認為鄭南榕市民進黨的人。對此,我邀請教官先上鄭南榕基金會看一下簡介。而後我到達教官室之後,教官以為我們還沒有行動,但我表示我們已在全人村、教學大樓掛上小卡片以及十字架鐘塔放上鄭南榕先生的照片以供大家紀念。教官提議,帶他以及秘書實地去觀看這些裝置,並且過程之中有拍照存證。
在看完這些裝置藝術(教官指稱),教官認為:我們的裝置藝術(小卡片)的確非常好,不過關於十字架鐘塔的部分,他認為:由於現在正逢畢業季,可能有些畢業生在那裡拍照的時候會覺得不適,因此是否可以考慮過了畢業季之後進行申請?同時由於我們這個行動先前並未經過申請,因此也希望,下次可以先採取申請,這樣會使整個紀念更加完善。
除此兩點之外,教官也擔心我們是所謂的「職業學生」。所謂的職業學生就是過去在國民黨專制的年代,常常國民黨會給特定學生錢,請該學生對於自己的同學做監視或是散播愛國思想...等等之事。但我表示:第一,鄭南榕先生從沒加入過民進黨,因此我們根本沒有跟民進黨合作的理由。的確我們有接受「鄭南榕基金會」的一些資料提供,但並沒有任何的利益或是金錢來往;第二,由於我們一開始考慮使用絲帶,但經費不夠,我們也曾經有想過找民進黨合作,但害怕我們的活動變質,因此我們最後是靠自己大家分工合作完成該項任務,跟民進黨沒有任何書信、金錢、利益上的來往。
教官還是再次表示:他尊重我們的言論自由。但就十字架鐘塔的紀念照,希望我們能夠撤除,以便畢業生使用。
在我們內部的討論之後,我們一致認為:教官所提到的畢業季學生,我們的確要尊重他們的意願。但是,在一段言論還沒有進到市場進行審核之前,其實無法判定其言論是好是壞。有可能,有些畢業生會認為很棒!唯獨這一屆才有的風格!因此我們希望可以繼續將紀念照放在該處,假如大家都不喜歡,那麼自然會有申訴的情況出現,此時若佔大部分,我們便會依照大家的意願撤除;但假如申訴為少部分,代表大家基本上是同意的,但因為有不同聲音,我們也希望可以與該聲音進行更進一步的溝通。
再次與教官溝通之後,教官表示:早上跟許多老師經過時,有一些老師認為放較念照在十字架鐘塔,實為不妥。因此希望我們還是能夠撤除,不過我們還是希望可以做溝通之後再給教官回覆。而後教官又以電話通知我:已有兩位學生表示紀念照有點像靈堂、像鬼,有點恐怖。希望我們能夠考慮其他同學感受,而我們那時認為學校對於沒有事先申請場地已經有網開一面,所以我們便決定在晚上十二點前進行撤除,並且教官會保證我們在教學大樓的小卡片可以擺到禮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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